河南工程学院徐州分院
入学与就业合同
河南工程学院徐州分院 (以下简称甲方)
学生 (以下简称乙方)
甲乙双方经协商,签订本合同:
一、乙方自愿到甲方 级 专业学习,学制 年。甲方负责为乙方申报办理学籍。
二、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,尊敬老师、团结同学、认真学习、苦练技能、努力完成学业。
三、甲方按国家的收费标准收费,乙方应根据甲方 年的收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所有费用。
四、甲方应在乙方学习期间,按照河南工程学院徐州分院 管理条例尽到管理教育责任。
五、乙方学习期满,理论和技能成绩合格,甲方颁发大专学历的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。
六、乙方毕业后,应服从甲方的就业这排,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。
七、乙方被甲方安置就业后,因自身原因私自离开就业单位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如因特殊情况,需要甲方进行调整的,应先提出申请,
甲方再次提供就业安置。
八、甲方若未按本合同之约定,无故不予乙方安置就业,应退还相应的费用。
九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两方各持一份。
甲方:河南工程学院徐州分院 乙方:(签字):
法人代表: 乙方家长(签字盖章):
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
学院地址:徐州市湖滨路口(二环西路36号) 联系电话:0516--85727220 83627014 13685146880